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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子被"捣鼓"成别人的 老夫妇怒告儿子儿媳

来源:大名县律师网  作者:河北大名律师  时间:2015-04-02

童某是某国有企业退休职工,手上有一套单位的房改房。这套房改房位置非常好,处于新街口核心地段,离德基购物中心步行只有不到10分钟的路程,可以说是老童的身家性命,他和老伴的养老基本都指着这套房子了。去年9月,老童准备将房子出租,租客查看了老童出示的产权证后,仍觉得不放心,便又到房产部门查询了一下。查完之后,租客告诉老童说,房主根本不是他,而是一个叫张某的女子。

“张某?张某不是我的儿媳吗?我房子怎么变成她的了?”老童纳闷之下,自己亲自到房产部门查询房屋产权。这一查不要紧,房产部门说老童的房产证是假的,直接把他的证给没收了。

老童气得要命,但房产部门说,房子确实在张某名下,他们除了把老童的证没收外,没有别的办法。情绪平复之后,老童认真想了一下,觉得问题肯定出在2008年的那次签字。

老童称,2008年的时候,儿子小童找到他说,因为做生意要向银行贷款,但要提供抵押,想让老童签署几份文件,将老童的房子暂时抵押给银行。出于对儿子的信任,老童想都没想就签了字。签字之后,老童就没再过问儿子的事情,直到去年租房子的时候才知道自己的房子已经不是自己的了。

在老童的逼问下,小童承认,当年让老童签的文件里,有一份《授权委托书》,授权一个叫孙某的女子,代老童办理一切房屋买卖过户事宜。孙某正是拿着这份授权委托书,将房子过户到张某名下的。听到这里,老童气得差点昏过去了,他要求小童立即把张某的房产证拿给自己,防止他们再擅自处置自己的房产,小童依言照做。

令老童没想到的是,张某居然去挂失了由他保存的房产证,又办理了新的房产证,并将房子过户给了她的弟弟张强,而张强又把房子卖给了一个叫胡军的人。

胡军拿到房子后,自然不准老童进去,老童想强行住到自己的房子里去,结果和对方发生了冲突。无奈之下,老童只得将孙某、小童、张某,以及南京某公证处,统统告上法庭,认为孙某和小童、张某恶意串通,侵犯了自己的财产权,而南京某公证处没有尽到审查责任。老童要求,前三名被告赔偿自己损失84万元,南京某公证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法庭上,老童称,之所以索赔84万元,是因为他查询后发现,2008年的房屋买卖合同上,“自己”就是以84万的价格将房屋“卖给”张某的。

“张某一分钱都没给过我,这房子现在的价值也远远不止84万,但我也不多要,就要这么多了。”老童陈述完诉讼请求后,法官问小童有什么意见,小童出人意料地没有作出任何否定表示,而是爽快地回答,“是的,他说的全是真的,我愿意赔84万给他,但我现在没钱,我一个月就两千块收入,全给他,慢慢扣吧。”而对于那个代理老童办理房屋过户的孙某,小童称,此人无业,以帮人做贷款为生,他也是通过别人介绍认识的。

对于老童的诉请,儿媳张某并没有答应得那么爽快,而是称这一切不是她造成的,与她无关,她不应该赔。她说,房子被过到她名下后,为了小童做生意,拿到银行抵押贷了120万,还贷期只有一年。到期后,银行天天打电话要她还钱。“我那时候已经一身的债了,我还能有什么办法?”

张某说,银行紧逼之下,小童让她把名下房子以300万卖给她弟弟张强,好套取贷款,用来归还那120万贷款。但是,房子抵押权还在银行,想过户交易得先解押,情急之下,小童夫妇只好先向借贷公司借了120万,还了银行贷款,把房子解押了出来。“你们知道借贷公司的利息有多高吗?一个月10万啊!”张某说。俗话说,人算不如天算,小童夫妇正准备继续操作,不料张强因为有三期信用卡消费没还,被银行列入信用不良黑名单,贷款的事情泡汤了。事已至此,张某只得在一分钱没拿到的情况下,将房子过户给张强。再让张强把房子卖给别人。这个“别人”,正是借贷公司的工作人员胡军。

法庭上,童某的律师称,张强卖给胡军的价格是250万,而张某则称价格是224万。但童某的律师表示,不管价格是多少,交易时胡军对张强的房屋来源并不清楚,属于法律予以保护的善意第三人。而且,现在房屋也实际控制在胡军手里,老童想要回自己的房子已经不可能了,这些损失理应由四被告承担。“那个所谓的孙某,我从头到尾都没见过她,怎么可能委托她卖房子呢?”法庭上,老童显得气愤又无奈。老童的律师认为,公证处没有尽到审查责任,应承担连带责任。

因孙某没有到场,所以没有作出任何答辩。而代理被告南京某公证处出庭的律师则认为,南京某公证处已经尽到了审查义务,因为《授权委托书》上的签名和老童的笔迹是一致的,如果老童认为不是他签的,可以申请笔迹鉴定。而就算是代理人出具了假的申请材料,损害赔偿责任也应由代理人承担,公证处最多承担补充责任,而非连带责任。令人困惑的是,老童虽然称从未见过孙某,但公证处的律师却表示,当时公证员是和老童夫妇面对面做了谈话笔录的,卷宗里都有记录,他亲眼看到的。他申请将去档案馆调取后,在下次庭审时出示,法官表示同意,要求公证处的律师在一周内将证据提交到法庭。庭审结束后,小童默默起身签字,连看都不看自己父母一眼,老人也不拿正眼看他,双方已形同陌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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