债主大闹婚礼讨债 新郎起诉名誉侵权被驳回
来源:大名县律师网 作者:河北大名律师 时间:2015-04-02
当事人小陈举行婚礼,一位年过八旬、头发花白的老大爷和一位中年大妈不请自来,中年大妈还闯入小陈的洞房吵闹。在众人的戏谑下,婚礼不欢而散。感觉受到屈辱的小陈将大爷和大妈告上了法庭。近日,广州市增城法院审结该案,驳回小陈的诉讼请求。
父亲欠钱不还 债主大闹儿子婚礼
事情的由来还得追溯到1994年,小陈的父亲老陈在外承包工程建设,因资金周转便向同村的邓大爷借款21000元。邓大爷自己没钱,便联系自己的亲弟弟邓二爷借钱给老陈。老陈向邓二爷出具了借条。20年来,邓大爷等一直向老陈追讨欠款,老陈每次都给几百了事。截至2013年11月,老陈仍欠下6000元。邓大爷每次讨要,都被老陈以各种理由拒绝。当得知老陈的儿子小陈将于2013年11月6日举行婚礼,邓大爷便是一肚子窝火,老陈有钱给儿子盖新房和操办婚礼,居然欠自己的钱不还。邓大爷便同邓二爷的老婆,也就是自己弟媳吴大妈商定,要等到老陈儿子结婚那天,去婚礼上讨欠款,追讨不成,就收取婚礼的礼金。
婚礼当天,二人找到老陈说要讨债。老陈很不高兴,争吵几句便离开了。二人便来到了婚礼现场,说要收取礼金抵债。这引起了老陈亲友的不满,纷纷指责和谩骂邓大爷和吴大妈,甚至进行人身威胁,失去理智的吴大妈一怒之下便跑到小陈的新房吵闹。后来,老陈的亲友提出三天后还3000元,剩下的过完年再还,二人就离开。
婚礼三天后,邓二爷去收钱,遭到老陈反悔。邓二爷便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双方在法庭上达成调解。但老陈依然未履行义务,邓二爷便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。
新郎官倍感受辱 起诉索赔精神抚慰金
事后,感觉受到侮辱的小陈越想越气,便向法院起诉,要求邓大爷和吴大妈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并赔礼道歉。小陈认为,欠被告钱的是自己的父亲,与自己无关,被告却在自己的婚礼上捣乱,这是村里千百年来从未有过的,使得自己成为村里的笑谈,自己的名誉受到严重损害,要求在村里的祠堂里放鞭炮道歉并赔偿10000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。另外,经过被告的吵闹,不少亲友都走了,使得原本准备的85桌里的30桌酒席没人来吃,要被告赔偿各种食材损失10000元。
被告辩称,自己并没有吵闹婚礼现场,得知原告结婚摆酒席会有礼金收,便前去原告家追讨欠款。原告父亲老陈在村中见到被告即恶言相向。到了婚礼现场,有原告亲戚称要动手打被告,幸被旁人拉开,在提出还钱方案后就自行回家了。被告并未影响原告的婚礼宴席,并未造成原告的经济损失,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本案纠纷源于原告父亲老陈欠下被告借款近20年未能清偿的矛盾所引发,两被告到原告婚宴现场向原告父亲追讨欠款,确实欠妥。由于两被告已年长且追讨该欠款途径匮乏,才做出过激举动,原告作为被告同乡的晚辈应给予宽容和谅解,有利于双方纠纷的化解。鉴于两被告的行为并未对原告的名誉造成严重影响,也未对原告的财产造成损失,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,缺乏事实依据,不予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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